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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动态

十堰市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4-11-22 点击数量:0

 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>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>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03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十堰市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毕业办理流程

  1.毕业申报。请考生在122日至5日之间,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(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)进行毕业申请。逾期将不再受理,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,确保按时完成申请。

考生需在线提交毕业申请。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,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,选定毕业专业。随后,提交一张近期(毕业前一年内)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,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。若满足毕业条件,即可提交毕业申请,并打印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。

2.现场确认。十堰市社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24日至6日,确认地点在十堰市招生考试院302室(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),联系电话:0719-8654349,考生可乘151618283185868799路公共汽车在市体育中心站下车; 助学班考生分别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、湖北医药学院、汉江师范学院进行确认。

  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,携带毕业申请材料(1.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、2.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(含正反两面)、3.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)亲自前往十堰市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。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,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。被委托人需出示考生亲笔签名的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》(见附件2)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。完成现场确认后,考生或被委托人需在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上签字确认。

   3.毕业审核。126日至26日,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。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实时查看申请进度。若有疑问,可根据办理进度向所在市州自考办、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咨询(联系方式见附件3)。毕业审核结果将于1227日前反馈。

  4.学历注册。经过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,将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上报至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学历注册。考生可于20251月中下旬(具体时间以学信网公布为准)登录学信网,查询并核实自己的毕业信息。

  5.证书发放。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确认后,将由市自考办、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负责发放至考生手中。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,及时领取毕业证书。

  二、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

 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,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
  1.前置学历验证。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(含专升本、专本连读)专业毕业证的考生,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,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。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,方可申请本科毕业。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,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。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网址https://www.chsi.com.cn/)查询相关学历信息。

  2.照片准备。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(毕业前一年内)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。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,考生需严格遵循照片要求(详见附件4),不得上传生活照、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。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,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为帮助考生避免常见错误,我院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错误类别,供大家在上传照片时参考(具体情况见附件5)。

  3.思想品德鉴定表。除全日制助学班的考生外,其他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,进入考籍管理页面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,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和盖章。此表是对考生在学习期间思想品德表现的鉴定,是毕业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(见附件6)。

  4.考籍信息更正。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,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,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。若发现有误,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。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,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,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1.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,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(2018年版)》(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可查询下载,http://www.hbea.edu.cn/html/zxxz/index.shtml)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,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。请注意,系统中的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为参考。

  2.考生或被委托人必须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(包括电子照片)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并在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》上亲笔签字确认。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,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,相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。

  特别提示:毕业生自我鉴定将作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永久存入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中,因此请务必认真对待,确保内容严肃、真实。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,语句通顺,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。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,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,最多填写四条经历,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,确保时间线连续且无断档。若无工作经历,可填写待业自由职业。若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,审核时会被驳回修改。

  请广大考生按照以上须知要求,认真准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,确保顺利毕业。

附件:(点击此处下载附件.doc

1.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图

2.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

3.十堰市自考办、助学机构或主考院校联系方式

4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

5.常见的图像错误类型及解决建议

6.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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