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开展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治理
11月5日,市校安委会主任、市教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寇伟带领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,联合属地消防部门,深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扎实推进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。
检查中,寇伟一行先后走进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童心幼儿园、童趣早教幼儿园和十堰龙门学校。每到一所学校,寇伟都详细了解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、“四个100%”建设、消防安全、校车安全、校舍安全、秋冬季传染病防控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深入食堂对原材料采购、储存、食品加工、管理台账、卫生与健康等进行详细检查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学校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,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用气、用电是否安全规范等进行检查。
寇伟强调,各县(市、区)校安委办要深刻汲取河南南阳“1·19”、江西新余“1·24”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,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,严格落实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担当,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、靠前协调、加强统筹,主动带队开展排查,确保查大问题、除大隐患,防大事故。各地各单位(学校)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、校车安全、食品安全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等工作,不断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,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。要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加大《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》学习培训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,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。要通过召开家长会、发放《致家长的一封信》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,提高家校共育水平,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。
据了解,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,在十堰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,市校安委办成立三个市级专项治理工作组,随机抽查民办学校和学科类、专升本(研究生考试)等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属地公安、市场监管、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,规范建立工作台账。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,现场反馈意见,跟踪指导相关单位按时限完成整改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。